关于举办全省市、县(市、区)药械安全性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省一级监测网络单位、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各级监测人员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于8月18日-19日举办全省市、县(市、区)药械安全性监测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1.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人员业务培训:8月18日下午14:00-18:00报到, 19日上午9:00-12:00培训,19日下午离会。
[发布日期] 2014-08-11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监测;培训;人员名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