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扎实推行两票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皖食药监药化流〔2016〕37号,以下简称“两票制”),扎实推进“两票制”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日常检查、跟踪检查、风险分级监管、飞行检查等措施,开展对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公立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挂靠、走票”现象;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两票制”规定的情形,对检查信息予以公开,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曝光,并依法进行查处。
[发布日期] 2016-12-05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两票;经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