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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安徽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标准和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2015-07-1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验收;餐饮;工程建设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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