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药品GMP GSP认证工作的意见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省局自实施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新版药品GMP、GSP认证等工作有序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服从大局,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检查员抽调任务 根据国家总局要求,全省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须于2015年12月31前完成新版GMP、GSP重新认证。
[发布日期] 2014-07-30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认证;检查员;安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