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外购配套件注册证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摘要]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外购配套件注册证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械函〔2012〕3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发布日期] 2012-09-07 [发布机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注册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