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2012年度工作计划的函
[摘要]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农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旅游局: 为有序推进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我办编制了《浙江省清洁水源行动2012年度工作计划》,并征求了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有关单位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2-06-13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整治;氨氮;水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