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突出环境问题清查情况的报告
[摘要] 关于浙江省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突出环境问题清查情况的报告环境保护部: 根据你部《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9〕127号)精神,我省对“十一五”期间审批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进行了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未审批钢铁、煤化工行业的项目;审批水泥行业项目18个,设计产能1902万吨/年,其中水泥粉磨站项目15个,设计产能1755万吨/年,有6个项目实施了施工期环境监理,目前已经有5个项目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2个项目处于验收阶段,1个设计年产60万吨的项目不再实施,其他10个项目尚在建设中;审批多晶硅行业项目共计2个,设计产能1800吨/年,都委托了施工期环境监理,1个在建,1个处于试生产阶段;审批平板玻璃行业项目2个,设计产能57万吨/年,1个在建,1个已经竣工验收,均未委托施工期环境监理;审批石油化工行业项目12个,设计产能466万吨/年,有7个项目实施了施工期环境监理,目前已经有4个项目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1个设计年产100万吨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2个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其余5个项目尚在建设中;审批有色冶金行业项目5个,设计产能58.43万吨/年(其中电解铜25万吨/年、镍铁生产8万吨/年、有色金属回收利用25.43万吨/年),全部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已经有2个项目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3个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
[发布日期] 2010-03-11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项目;万吨;产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