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摘要] (2006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发布日期] 2006-05-26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规章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