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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第一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生态办、环保局,义乌市生态办、环保局: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省生态办、省环保厅决定命名浙江自然博物馆等26家单位为我省第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
[发布日期] 2011-06-2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态;文明;浙江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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