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省编办、省质监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国有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调研工作的通知》(浙编办发〔2014〕16号)的要求,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组织下属环境监测站于2014年6月25日前通过省质监局政务网站(http://zjj.zj.gov.cn/)完成“检验监测认证机构调研信息系统”相关内容填报。
[发布日期] 2014-06-18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认证;办发;调研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