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设区市生态办、环保局,义乌市生态办、环保局: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传播和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民的生态意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112号)的要求,省生态办、省环保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 2012-02-27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生态;文明;基地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