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5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发布日期] 2008-12-03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境影响;公众;评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