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 为规范和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环保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政府环保信息的服务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之一。
[发布日期] 2013-11-18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