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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09〕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09-11-1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限期;治理;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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