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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三批浙江省省级绿色社区的通告
[摘要]
根据省文明办、省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浙环发[2006]76号)的要求,经市环保部门审核申报,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验收,拟命名表彰第三批省级绿色社区创建先进单位。
[发布日期] 2007-11-15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区;街道;鹿城区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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