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浙江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巩固“十一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工作成果,掌握POPs污染源动态变化情况,建立POPs污染防治的长效监管机制,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环办〔2011〕81号)要求,决定于近期组织实施浙江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
[发布日期] 2011-07-29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统计;报表;环保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