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环境行政处罚证据指南》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为推动和规范环境污染损害的鉴定评估工作,定量化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国家生态环境资源在环境污染事故和时间中遭受损害的赔偿与司法判决提供技术支持,环保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发〔2011〕60号),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主动与立法、司法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有序地推进工作开展。
[发布日期] 2011-06-2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保部;行政处罚;环境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