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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公示
[摘要]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按照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现对舟山市、舟山定海区、舟山普陀区、岱山县等4个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进行公示。
[发布日期] 2008-03-17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国家环保总局;公示;污染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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