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林远等15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资格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确认林远等17位同志具有工程师资格,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3人):林远、钱锐、章轲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8人):董事壁、王睿、张弛、王泽华、徐婷婷、孙嘉宁、谢杰、龚旭东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6人):王炜、沈俏会、孙军军、孙鑫、唐倩、余雪芳 上述人员资格的确认时间自2016年9月23日起计算。
[发布日期] 2016-10-11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浙江省;环境保护;工程师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