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省环保系统档案管理省级达标单位名单的通报
[摘要] 关于公布2002年度全省环保系统档案管理省级达标单位名单的通报 各市及有关县(市、区)环保局、档案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省环保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省环保局、省档案局有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各单位申报、自查的基础上,经省环保局、省档案局联合考评并审定、批准: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桐庐县环保局、杭州市机动车废气污染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环保局、上虞市环保局、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平阳县环保局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二级单位;宁海县环保局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三级单位。
[发布日期] 2004-11-2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保局;档案;污染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