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经信委(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的要求,强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节能减排、五水共治、大气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保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2014年度省财政环保专项将下拨省强制性评估专项资金用于各市(宁波地区由宁波环保局根据企业数量安排专项资金)列入省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以下简称“省级强审企业”)的评估验收相关工作。
[发布日期] 2014-11-03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评估;清洁;强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