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摘要] 各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0〕30号)以及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0〕383号),决定成立浙江省重点流域(钱塘江流域、瓯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组织机构: 一、 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徐震(省环保厅厅长) 副组长:崔凤军(省发改委副主任) 连小敏(省水利厅副厅长) 成员:凌云(省经信委副主任) 魏跃华(省财政厅副厅长) 马奇(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应柏平(省建设厅副厅长) 冯一鹤(省农业厅副厅长) 刘向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巡视员) 胡旭铭(省港航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庭(杭州市副市长)(钱塘江) 章方璋(温州市副市长)(瓯江) 陈长兴(绍兴市常务副市长)(钱塘江) 朱福林(金华市副市长)(钱塘江) 胡仲明(衢州市副市长)(钱塘江) 蔡小华(丽水市副市长)(钱塘江、瓯江) 主要职责:把握规划方向,组织审定规划重要成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发布日期] 2011-03-22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钱塘江;规划;环保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