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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
[摘要] 《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和保护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 2008-09-04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断面;人民政府;水质;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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