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的函
[摘要]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和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办公厅(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2011〕65号)要求,现将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报上,请审阅。
[发布日期] 2011-09-20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海洋;污染;海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