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催告书(苍南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 苍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经我厅调查核实,你公司220KV白沙输变电工程项目于2007年10月经原浙江省环保局“浙环辐[2007]320号”审批,2010年3月动工建设,实际建设中擅自改变原审批线路,变动后的主体路线向北移动了50米,建设项目的地点发生了重大变动,未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9-27 [发布机构]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环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