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天津市农村地区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实施方案》 4年推广无烟煤炉具120万台
[摘要] 本市近日出台了《天津市农村地区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实施方案》,要求自2014年至2017年,全市农村推广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120万台,促进解决冬季供暖污染,改善净化空气质量。 该方案由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和市环保局联合制定,要求2014年推广12万台,2015年推广24万台,2016年推广60万台,2017年推广24万台。方案明确规定了推广补贴范围为:本市农村地区利用散煤取暖、炊事的住户和企事业单位。采购指导价格为:先进民用炉具(无烟煤炉具)2100元/台。各级补助标准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700元/
[发布日期] 2014-12-02 [发布机构] 天津网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炉具;民用;无烟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