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天津市“平安农机”示范县(区)的通知
[摘要] 津农委〔2009〕2号有农业的区县人民政府: 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2006〕1号)精神和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津农委〔2006〕62号)的部署,各区县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活动中,各区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监管,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安全意识,减少了农机事故的发生,“平安农机”创建工
[发布日期] 2009-02-0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机;区县;平安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