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结对帮扶困难村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 按照《关于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开展联系群众结对帮扶困难村工作的实施意见》(津党办发[2013]13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选派驻村干部的管理,使驻村干部更好地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帮扶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职责 (一)驻村工作组职责。驻村工作组由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派出,进驻村庄落实帮扶任务。在派出单位党委(党组)和帮扶困难村所在地区县、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村“两委”班子和广大党员、村民群众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职
[发布日期] 2013-08-27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帮扶;村干部;驻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