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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关于开展第九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有农业的区县农委,市有关局院,集团公司: 为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开展第九批天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方式与中介组织或农户紧密联系,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
[发布日期] 2016-08-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企业;农户;申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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