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业执法机构等情况的通知
[摘要] 有农业的区县农委: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区县一级农业执法机构情况,请各区县农委负责对本区县涉农行政执法机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2016年农业执法情况统计表》,具体要求如下:一、本次统计的情况,将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业执法体系建设的基础信息和依据,各区县农委要高度重视,深入了解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准确无误。二、有农业的区县农委于2016年7月27日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含电子版)报市农委法规处。三、本《通知》和《统计表》电子版可在委法规处公共电子邮箱snwfgch@126.com
[发布日期] 2016-07-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委;统计表;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