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工资总额调整和2010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认真做好事业单位2009年度工资总额调整和2010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发〔2009〕19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工资总额的管理,做好2009年度工资总额调整和2010年度工资总额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送2009年工资总额执行情况的问题 各单位应对本年度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和总结分析,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09-12-16 [发布机构]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工资总额;汇总表;附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