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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关于全面开展放射源、放射性物质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环保局: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2014〕46号)的要求,为汲取天津市宏迪工程检测发展有限公司丢失放射源重大辐射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发布日期] 2014-05-19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放射源;环保局;区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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