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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摘要] 关于李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局党组2011年12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 李强同志任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保护处副处长,任职试用期一年(自2011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1-12-31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年月日;李强;任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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