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低本底ϒ能谱仪中Sr-85核素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
[摘要] 市环保局关于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低本底?能谱仪中85Sr核素实行豁免管理的复函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你所《天津市使用85Sr放射性同位素豁免申报表》收悉,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和《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以下简称《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所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购买的低本底?能谱仪中使用一瓶总活度为1000~9000Bq的85Sr核素,其总活度低于《基本标准》规定的活度水平,我局同意对上述能谱仪中的85Sr核素实行豁免管理。
[发布日期] 2016-11-18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核素;能谱仪;活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