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的函
[摘要]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关于上报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人员的通知》已收悉,按照要求现将我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管理人员资料呈报如下: 1.责任部门:天津市辐射环境管理所管理科 2.分管领导:高建政副所长(联系电话:022-87671722 13302136533) 3.专职系统管理人员:郑万斌(联系电话:022-87671728 13502152618)周朝晖(联系电话:022-87681729 13920574288) 此函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
[发布日期] 2012-09-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联系电话;辐射;核技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