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提供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审议意见相关措施的函
[摘要] 津生态办函〔2011〕7号 关于请提供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审议意见相关措施的函 市水务局: 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转送<关于对市政府“关于2011-2013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津人办函〔2011〕68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按照市政府要求,请你局对《审议意见》中 “五、推广再生水利用”提出有关工作落实措施,并于11月10日前函告我办。
[发布日期] 2011-10-28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审议;意见;生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