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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44号
[摘要]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市环罚字[2014]44号 天津市蓟县城区排污管理所: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112022500496 组织机构代码:67595701-1 地址:天津市蓟县文昌街30号 法定代表人:陈庆宝 天津市蓟县城区排污管理所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调查,现已审查终结。
[发布日期] 2014-09-24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天津市;我局;环境保护局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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