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读之二--机动车排放黑烟 罚款两百至两千
[摘要]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解读之二--机动车排放黑烟 罚款两百至两千 来源:今晚报 机动车排放黑烟罚款两百至两千污染物排放遥感监测数据可作执法依据 ·发布日期: 2015-01-31 00:00 ·作者: 针对与百姓出行息息相关的机动车污染防治问题,《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可以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遥感监测。
[发布日期] 2015-02-02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政策解读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机动车;排放;防治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