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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辐射事故情况的函
[摘要]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 根据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上报要求,现将我市辐射事故情况上报如下: 截至2012年6月30日,我市未发生新增辐射事故和人员超剂量照射事件,一旦发生辐射事故我们将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发布日期] 2012-09-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辐射;事故;上报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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