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宣教中心关于开展第六期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
[摘要] 市环保宣教中心关于开展第六期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辐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促进我市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受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天津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决定组织开展第六期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发布日期] 2015-06-15 [发布机构]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培训;辐射;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