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第二期项目环评批复和“三同时”全程监管要求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20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第二期项目环评批复和“三同时”全程监管要求的通知 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施的监管,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第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0〕413号)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确保项目在设计、施工、试运行等阶段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顺利通过环保验收,请你公司配合落实以下事项,并于2011年2月15日前反馈我局。
[发布日期] 2011-01-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康宁;落实;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