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京环办〔2015〕7号 各区县环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加快推进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意识不断提高,但还存在预案备案率不高、备案进展不平衡和备案质量较差等问题。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备案;预案;应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