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第四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7〕59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2007年度第四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公布2007年度第四批准予在京销售的车型,并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自2006年12月1日起,我市对未安装车载诊断(OBD)系统的轻型汽车不再办理环保登记手续。
[发布日期] 2007-04-04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目录;排放;第四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