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07年度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262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07年度 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的通知 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单位: 为加强在用车定期排放检验,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改善首都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07年度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对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单位资格审核,我局同意对北京市交安北苑机动车检测中心等40家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单位进行委托(名单附后),承担2007年第一季度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工作; 二、各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车辆排放检验工作。
[发布日期] 2008-03-2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定期检验;机动车;排放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