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06〕195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环保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市水务局等部门对“北京市地面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1998年市政府批准实施)中的部分河道(水库)水体功能和执行的水质标准进行了调整,此调整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发布日期] 2008-05-1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质量;地面水;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