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京环发〔2011〕184号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责令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 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未采取防渗漏措施,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11-07-06 [发布机构]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贮存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