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摘要]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京政发〔2010〕12号)、《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区县总体应急预案、市级专项和市级部门应急预案修订与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市农委、市农业局制定了《北京市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
[发布日期] 2012-01-18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应急;北京市;突发事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