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产业村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郊区县农委: 近年来,本市部分乡村立足资源禀赋和地域特点,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品牌知名度和经济效益的专业村。这些村生产特色产品,培育主导产业,打造名优品牌,对于提升本市村域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园区化发展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产生了积极作用。 为加快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市农委将培育评选一批北京市特色产业村。现将《北京市特色产业村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区县农委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村进行申报。 市农委将在近期评选
[发布日期] 2013-10-23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农委;特色产业;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