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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年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任务的函
[摘要] 各山区县政府: 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是市政府重点工程,自2005年实施以来连续纳入市政府为市民办实事工程。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协调、部门联合、整合力量、集成资金的方式推进。根据《关于实施山区流域综合治理的意见》(京政农发[2005]21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推进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关停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66号),经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国土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局共同研究,确定2007年全市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任务如下: 一、工程项目区域范
[发布日期] 2007-04-03 [发布机构]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工程;流域;综合治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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