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结果的公示公告
[摘要] 为大力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表彰在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我市开展了第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工作。经过组织推荐、初评、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目前已评选出10名第二批“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实用人才”拟奖励人选。 为了提高评选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就拟奖励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奖励人选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有关情况向评选工作办公室反映,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对署名意见组织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
[发布日期] 2009-11-20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评选;农村;突出贡献 [时效性] Effective